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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4 9:24:00 来源:未知 浏览:()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 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受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我市财政运行收入难增、支出难压、收支难平的矛盾突出,面对困境各级财税部门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部门单位与社会各界的支持理解下,迎难而上、扎实工作,财政收入完成了调整预算的增长目标,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预算执行效果总体平稳良好。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2.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增长6.9%,税收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非税收入完成3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增长5.5%。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24.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2%,增长14.0%,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首次突破200亿元。其中,农业方面支出29.4亿元,增长7.7%;科技方面支出2.3亿元,增长12.2%;教育方面支出27.6亿元,增长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亿元,增长15.9%。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7.7亿元,

  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41.2亿元,收入总计274.9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4.5亿元,加上体制上解省支出16.2亿元,专项上解支出5.6亿元,调出资金、结转下年等28.3亿元,支出总计274.6亿元。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2933万元,减上年净结余2353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结余580万元。

  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0.4亿元,完成预算的80.5%,下降28.9%。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完成43.1亿元,完成预算的77.5%,下降32.7%。

  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5.3%,下降20.8%。其中,土地出让支出完成4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3.9%,下降28.2%。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4亿元,完成预算的113.9%,增长21.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4亿元,完成预算的124.5%,增长7.4%;非税收入完成9亿元,完成预算的111.3%,增长25.8%。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0.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3%,增长21.9%。其中,农业方面支出9亿元,增长14.9%;科技方面支出1.9亿元,增长11.8%;教育方面支出4.6亿元,增长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亿元,增长4.9%。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3亿元,县(市)区税收体制上解14.1亿元,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20.6亿元,收入总计78.4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0.8亿元,加上上解支出1.7亿元,调出资金、结转下年等18.6亿元,支出总计81.1亿元。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26595万元,减上年净结余-26893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结余298万元。

  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亿元,完成预算的65.3%,下降30.5%。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完成16.9亿元,完成预算的60.6%,下降36.7%。

  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6.3%,下降41.8%。其中,土地出让支出完成1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3.7%,下降47.0%。

  以上是2013年财政收支快报情况,在财政决算后预计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3年财政主要工作

  去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民生优先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调度国库资金,努力化解困难问题,防范规避财政风险,确保了民生工程、机构运转、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等重点支出需求。

  1.持续加大民生投入。

  一是促进社会保障和就业。按时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52.2亿元,养老金年人均水平由16980元提高到17820元;发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1.5亿元;发放城乡低保金1.7亿元,城市低保年人均标准由4380元提高到492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由2180元提高到2580元;发放城乡低保春节期间临时救助2500万元,发放低保对象分类救助2000万元,发放冬季取暖救助2100万元;发放“4050”社会保险补贴1.5亿元;安排2.8亿元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购买公益性岗位5200多个,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600万元。

  二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安排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3.7亿元,安排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补助5900万元,补助标准均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提高到280元;安排城乡所有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7200万元,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30元;安排农村贫困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1300万元;安排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2300万元;安排3000万元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1600万元。

  三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安排1.2亿元用于幼儿园和小学初中学校建设;安排2600万元用于创建省基础教育强区工作;安排1700万元用于特殊教育学校专用教室改造及设备购置;安排800万元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农民工子女继续教育;安排1100万元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户籍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和助学补助,安排70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补助。

  四是促进城市公用事业发展。安排3.4亿元用于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林业棚户区改造,发放租赁补贴4100余户;安排2200万元用于城市居民燃气补贴;发放公交客运、出租车等公益行业和弱势群体成品油价格补贴3.4亿元;设立2012年至2013年冬季供暖补贴和应急保障资金6600万元。

  2.支持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加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安排1亿元用于大孤山经济区应急供水工程建设,安排1.5亿元用于三湾水利枢纽及输水工程建设,安排7500万元用于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二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安排各类企业研发、技术改造、产品升级专项资金3亿元;三是办理企业出口退税、政策性退税14.1亿元,减轻企业负担;四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安排各类服务业专项资金4000万元,安排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五是鼓励外贸出口,兑现外贸出口增量奖励1800万元;六是支持经济发展平台建设,安排1000万元用于丹东新航线补贴及机场设施建设,安排2100万元用于人才引进和博览展销,安排500万元用于城市对外宣传。

  3.促进“三农”事业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发放粮食综合补贴、良种和农机购置补贴3亿元,安排4600万元用于农业和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安排1800万元用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二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安排1.1亿元用于中小河流治理、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和农村饮水安全,安排5000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千亩滴灌工程;三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安排1亿元用于青山工程治理、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海淡水渔业增殖放流;四是促进扶贫开发,安排7000万元用于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五是支持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落实村内道路修建等“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亿元,安排1700万元用于20个村文体广场、路灯和垃圾处理等公益设施修建;六是加快涉农经济发展,安排粮食风险金补助和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400万元,安排1800万元用于地方粮食储备安全,安排家电下乡补贴1500万元,安排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600万元,安排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补贴2600万元。

  4.加快宜居城市建设。

  一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安排1.1亿元对城市区20余条主次干道路实施拓宽或大修,并同步进行煤气、自来水管网改造,安排1000万元完成五处铁道与公路平交道口改造和修建下穿跨铁路人行地道桥,启动四号干线锦江山隧道工程;二是巩固国家园林城创建成果,安排2600万元用于广场维修和城市绿化、美化,继续实施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公园维修和站前广场改造等;三是继续改善百姓居住条件,安排4亿元用于城市家园、万通焦化、城市枫景、城市人家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四是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安排8500万元新建滨江路三角地地下停车场,增加六纬路和女人街停车位等;五是完善城市功能,安排1300万元用于水源地改造和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安排800万元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

  5.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部门预算编制,据实编制基本支出,细化编制项目支出,稳步推进预算绩效改革;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财政资金规范有效运转,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得到提高;三是继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市直和各县区非税执收全部在新管理制度下统一规范进行;四是强化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严格资产处置和使用审批,稳妥推进政府公物仓建设;五是控制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落实偿债主体,拓宽偿债来源,维护政府信誉;六是认真落实人大、审计整改意见,做好省市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部分市直单位预算执行监督检查,规范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财政与财务管理。

  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当前我国经济工作的总基调是坚持稳中求进,加快结构调整,优化增长模式,宏观经济增速已进入“换档期”,依托经济运行的财政收入也进入中低速运行区间。我市财政运行一半以上财力来源依赖于上级补助,“吃饭靠自己,发展靠争取”特征明显,今后一段时期内,在自身财力增长放缓与刚性支出快速增加的形势下,更要千方百计向上级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缓解我市各级财政运行困境。

  2014年我市财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一手抓收入征管,一手抓争取上级补助,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大力支持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夯实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基础;继续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重点”的理财原则,按照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社会保障、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和“三农”等民生事业投入,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不断化解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结合市情认真研究和把握国家财政政策走向,拓宽理财视野,进一步提升理财水平。按照上述总体思路,根据国家和省财政收支政策以及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指标,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和工作措施拟安排如下。

  (一)全市预算收支安排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150亿元,增长10.0%。其中,税收收入拟安排114亿元,增长11.0%;非税收入拟安排36亿元,增长7.0%。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拟安排178.3亿元,可比增长8.1%,其中,农业方面支出13亿元;科技方面支出1.2亿元;教育方面支出26.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亿元,三项法定支出增长均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0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3.6亿元,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22.1亿元,收入总计225.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8.3亿元,加上体制上解省16.8亿元,专项上解5.4亿元,结转下年、调出资金等25.2亿元,支出总计225.7亿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60.9亿元,增长20.8%。其中,土地出让收入拟安排54.1亿元,增长25.6%。

  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60.5亿元,可比增长16.1%。其中,土地出让支出拟安排56亿元,可比增长23.1%。

  (二)市本级预算收支安排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安排12.5亿元,增长10.0%。其中,税收收入拟安排2.2亿元,下降9.3%,主要是铁路项目税收减少;非税收入拟安排10.3亿元,增长15.3%。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拟安排4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8%,主要是上级提前告知补助增长,自身财力安排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农业方面支出2.9亿元;科技方面支出0.9亿元;教育方面支出4.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亿元,三项法定支出增长均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8亿元,县(市)区税收体制上解14.1亿元,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11.3亿元,收入总计68.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7亿元,加上上解支出2.1亿元,调出资金、结转下年等19.6亿元,支出总计68.7亿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32.7亿元,增长55.7%。其中,土地出让收入拟安排28.7亿元,增长69.9%。

  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33亿元,可比增长52.8%。其中,土地出让支出拟安排27.7亿元,可比增长45.0%。

  (三)确保完成2014年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1.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支持稳增长调结构。

  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提高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的积极性,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落实 “三百企业”、中小企业“超亿、进规”等财政奖励政策,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向实体经济流入,鼓励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投资合作等,促进经济形式多元化;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完善中小企业担保制度,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争取上级补助,支持我市沿海沿江重点区域建设,提高吸引优质项目的集聚力,尽快打造我市经济发展新增长极;继续设立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新兴业态服务业集聚区和新兴商圈建设,促进内需消费拉动增长。

  2.压缩一般保障重点,整合财力改善民生。

  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从严控制因公差旅和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2014年市直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定额压缩5%。进一步调整优化存量支出,从存量支出中释放财力增量,集中用于保障改善民生,确保企业离退休养老金、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和困难群体补助的及时足额发放,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巩固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完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做好公租房建设资金保障,统筹整治老旧小区,推进城乡文化体育等涉及社会民生事业加快发展。

  3.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完善宜居城市功能。

  多方筹集资金,加大主城区部分主干线、公路桥和街巷路改造力度,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提高城市基础功能;加大财政投入,支持节能减排、污水处理和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继续做好城市美化、亮化工程,加大城市公园、广场改造投入,改善百姓生活休闲环境;进一步拓宽城建资金的筹集渠道,研究和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手段解决城市建设、公用设施投入不足问题。

  4.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好种粮、农资、生态奖补等各项惠农补助政策,保障好“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支持名优农产品示范基地和品牌建设,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支持县域重点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扶持精品农业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继续做好蓝天、碧水和青山工程的财力保障工作,支持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加大“边海防”投入,巩固边境安全和富裕边民生活;加快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加大农村道路、公用设施、环境整治和文化广场建设等投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5.强化收支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运行效益。

  科学制定财政收入考核体系,增强各县(市)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提高各征管单位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自觉性,切实发挥激励先进,促进后进的考核作用;积极鼓励市直单位扩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范围,完善考核奖惩机制,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新型预算绩效机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投资审核、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非税收缴等改革,强化政府债务“借、用、还”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到位率,健全公务卡结算使用制度;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准备工作,努力做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6.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进一步完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推进税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税源、税基分析,坚决贯彻落实“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绝不弄虚作假”的组织收入原则,不断提高税收管控水平;依靠经济总量的不断做大,经济效益的不断提升,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大社保基金征缴力度,保证社保待遇支出按时发放;努力扩宽非税收入管理范畴,积极探索规范城市公共停车场、城市广告收入等特许经营权和公共资源管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及其他资源,增加政府收入来源。

  7.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多搭国家政策班车。

  认真研究十八大以来,尤其是三中全会关于国家财政政策定位,准确把握国家、省财政支持方向和重点,结合我市市情,抓住政策机遇,继续打好“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三张特色牌,研究、挖掘、整理抗日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前沿题材,做好向上争取“两抗”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工作;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向上争取政策与资金工作,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项目早谋划、措施早研究、工作早对接”,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提高我市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各位代表,今年是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各项财税改革的重要一年,财政形势更为严峻复杂,工作任务更为艰巨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努力完成2014年财政预算任务,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