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直击①三件“法宝”
“这是我们新设立的第三纪检监察室,编制4人,实际3人,其中两位是从检察院转隶来的同志,即将到岗。”11月26日上午,在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纪委副书记鞠礼带领下,记者推开了一扇贴着科室及其人员名字的红色木门。
近20平方米的房间内,3张办公桌依窗摆放,铁皮制成的柜子尚未启用。阳光透过窗,洒在地上,增添许多暖意。木门上方的门牌号,清晰标注出在区委大楼里的“地理坐标”。
鞠礼告诉记者,这间办公室3天前还是其他部门的,为解决即将成立的区监察委员会与区纪委合署办公需要,区里特事特办,由区委书记统筹协调,迅速在区委大楼里另外腾出了7间办公室。
记者也注意到,区委大楼门前,区纪委红色牌匾左侧,已然留出了增挂牌匾的位置。鞠礼说,这是为“即将成立”的区监委准备的。
从鞠礼一连串的时间状语中,不难看出丹东推进县一级监察体制改革的紧迫——11月26日至27日,该市6个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将陆续开幕,其中一项重要议程就是选举产生监委主任。这就意味着,此前必须完成转隶等准备工作。
如何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题,高效、高质量地推进工作?受访的市县两级党委、纪委有关负责同志,不约而同地提到了省里的三件“法宝”。
“大家口中的三件‘法宝’,一是省里指导组的政策指导,二是省里制作的县一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模板,三是县一级改革试点流程图。”辽宁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王维东告诉记者,三件“法宝”的初衷都是为了让市县有抓手,通过照着学、跟着做,确保步调一致不走偏。
张丽君是辽宁省纪委审理室主任,根据该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部署,她以赴丹东指导组组长的身份,与来自省人大、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等单位的同志一道赶赴丹东,开展火线支援。
据她介绍,指导组一到丹东便连夜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工作进程,并从政策层面现场解答疑难问题,在后续几天的调研中也是不断解答和解决新问题。解疑释惑的一个重要的遵循,便是省里交给指导组的25个政策问题及答复口径。
“省委明确要求在改革中把握好三个政策依据,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三是试点省市成功经验。我们据此制定了‘答复口径’。”辽宁省纪委研究法规室副主任王选梁说,他们首先向各地广泛征集问题,从中挑选出涉及转隶和组建这个现阶段重点的25个问题,在三个政策依据指引下形成了统一答复口径。
关于转隶工作相关程序问题,关于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和机构划转问题,关于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问题……张丽君记得,指导组来丹东的当晚就解答了10个方面的问题,有的是根据“口径”现场解答,有的是现场联系有关部门后予以解答,还有4个问题传给了后方的综合协调组。
“没有三件‘法宝’特别是指导组的帮助,我们工作不会这么顺利,不会像现在这样忙而不乱、行动果断。”丹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韩彤举例说,丹东此前曾计划集中精力“先把牌子挂起来”,再解决人员问题,指导组明确提出,必须坚持转隶在前、思想政治工作同步、挂牌组建在后,这是一个重大原则。
“特别盼着指导组来,之前有问题不知道向哪咨询,指导组来了,心里就透亮了,知道该怎么干了。”丹东市纪委组织部部长王尊勇告诉记者,转隶过程中最为困惑的人员编制问题,通过指导组的反复协调和现场办公,仅用了3天时间就得到了解决,而规范监委办公场所,确保与纪委一处办公、不离开党委办公,同样得益于此。
与指导组这个“活字典”相比,实施方案模板、流程图带给县(市、区)的指导作用和精神力量同样不可小觑。
记者注意到,实施方案模板以模拟稿的形式,从指导思想、改革目标、试点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为县(市、区)提供了借鉴,既是模板和样本,也是“硬杠杠”;流程图从“启动试点”“机构、职能、人员转隶”“组建监察委员会”三个阶段勾画出县(市、区)改革试点蓝图,每个阶段又明确列出了具体步骤和相关要求。
“如果让县一级自己动手做方案,难以保证质量,又很可能因为报批程序影响进度,所以省里采取模板的形式,告诉大家方案要围绕什么、解决什么、有什么要求,确保高质高效,防止反复。”辽宁省纪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健说,丹东各县(市、区)在有了模板后,很快就拿出了符合要求的实施方案。
从某种意义上讲,流程图是对方案(模板)的细化。丹东市纪委常委杨景毅对此深有感触:“有了流程图,工作程序和要求更加清晰,解决了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问题,知道每一步应该怎么做、怎样做到步调一致。”
“如果说模板明确了做什么,流程图明确了怎么做,指导组则告诉我们怎么做好。”振兴区委书记栾春新告诉记者,他作为该区监察体制改革的“施工队长”,压力最大的就是前期准备阶段,好在有三件“法宝”指导工作、规范流程。
根据进度安排,几天后的丹东将成建制地诞生县(市、区)监察委员会。三件“法宝”实际成效如何,届时将得到最好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