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发〔2017〕36号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徐宏伟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市人民政府决定:
徐宏伟任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许传涛任丹东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副主任(副局长);
隋国峰任丹东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市边海防办(市边境办)主任,免去其丹东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职务;
汤英杰任丹东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峥任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裴德才任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孙文博任丹东市民航办公室主任;
免去于学诗的丹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