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1号),扎实推进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结合丹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结构、创品牌、增效益为主攻方向,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形成结构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的农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供给体系,为丹东新一轮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经济规律,增强生产经营主体改善供给的责任意识和主导地位,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改善供给,科学增减。抓住制约农业提质增效、品牌建设、转型升级的关键问题,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把稳定提高粮食产能作为基本底线,因地制宜,调减非优势区玉米和低端农产品;发挥优势,扩大市场紧缺、潜在需求大的农产品生产。
坚持创新驱动,产业融合。发挥科技进步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推进农业节本增效。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生态友好,绿色发展。立足各地农业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发展资源匹配较好的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减少过度消耗资源和化学品投入,促进生产生态协调。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通过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有效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有效供给明显增加,中高端农产品消费品比重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85万吨左右,优质蔬菜产量稳定在100万吨以上,水果产量达到80万吨,肉蛋奶总产量达到43.13万吨,水产品总产量达到66万吨。
——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种畜禽产值占畜牧业产值比例达到17%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率达到70%以上,水产养殖良种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现代农业取得积极进展。
——质量效益明显改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农业节本增效成效显著;农产品综合加工率达到75%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
二、大力提高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
(四)优化种植业结构。
引导农民适应市场变化规律,依托资源和产业优势,积极调减非适宜区玉米种植面积,因地制宜的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粮油作物稳定发展水稻生产,减少玉米生产面积,发展花生和小杂粮生产;蔬菜和瓜果以设施生产为重点,实施35.5万亩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和60万亩水果振兴计划,稳定发展蔬菜生产,加快发展特色瓜果生产,提升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和高效精品果园建设水平;特色产业稳定发展草莓、蓝莓等小浆果和中药材生产,扩大发展食用菌和设施果树;加快发展现代烟草农业,到2020年烟草种植面积达到6万亩。
(五)优化畜牧业结构。
稳定生猪和家禽生产,大力发展辽育白牛、绒山羊等优质特色草食畜牧业,积极推广中华蜂、辽丹黑猪、貂貉等特色品种,鼓励支持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现代养殖基地,提高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养殖水平。实施“粮改饲”试点,引导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料作物种植,加大秸秆饲料化开发利用力度,积极推进种养业有机融合。到2020年,秸秆饲料化利用达到50万吨,占可利用量的40%以上。
(六)优化水产业结构。
着力推动水产养殖品种结构优化,重点发展贝类、海蜇、对虾、海参、牙鲆、河鲀、鲤鱼、鲢鳙鱼、草鱼、重唇鱼、鲶鱼、鲫鱼、泥鳅、冷水鱼14个优势品种养殖产业,全面提升“两个产业带”,即以东港市为中心,大孤山经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为两翼的海水珍品产业带,以及宽甸“鸭绿江”一线,全市沿江沿河“池塘、水库”环绕形成的淡水精品产业带建设水平。到2020年,渔业三产比例调整到50∶30∶20,现代渔业产业体系日益完善。渔业经济总产值、渔业经济增加值、水产品出口创汇等主要渔业经济指标总体水平保持全省第二位。
(七)优化林业结构。
在精准实施国家工程造林的同时,重点补齐森林经营短板,到2020年,以退化林分修复、大径材和果材兼用林培育为重点的森林经营面积达到50万亩,林分质量明显改善。发展林下参、玉竹等森林中药材30万亩,发展软枣猕猴桃10万亩,将“丹东板栗”提质增效,开发山野菜、林下食用菌等森林食品10万亩。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000万立方米。
(八)优化特色农业区域发展布局。
建立东港“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重点发展沿海滩涂和近海浅水区域水产养殖、中部平原地区优质水稻和优质草莓生产,以及市域内乡镇生猪集中养殖等产业。建立凤城林果、畜牧和休闲农业示范区,重点发展板栗、山野菜、蓝莓、食用菌、中药材、柞蚕、绒山羊等种养产业,以及山岳历险、乡村民俗等休闲旅游农业。建立宽甸林业和生态旅游示范区,重点发展山野菜、食用菌、中药材(人参)、软枣猕猴桃、晚熟桃(燕红桃、银白桃)、淡水鱼、中华蜂、林蛙等,以及森林旅游、农家乐等休闲观光农业。建立城郊都市农业示范区,重点发展精品“菜篮子”、水果采摘、农场体验、旅游度假等产业。
三、积极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九)大力发展高品质农产品加工业。
壮大东港草莓、凤城板栗、宽甸中药材“一县一业”特色产业规模,紧紧依托优势农产品资源,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实现由简单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粗大包装向小巧即食包装转变,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发展循环经济、生物能源、生物材料相结合,建立现代农产品加工发展模式。延长粮油、果蔬、畜禽、水产、林特产品和现代种业等产业链条。粮油产品重点发展主食加工业,积极开发副产品综合利用,大力提高优质白酒产量,打造优质知名品牌;果蔬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加工,开发果蔬特色产品,提高清洗、分级、预冷、保鲜、杀菌和包装等处理能力;畜禽产品重点发展肉、蛋及奶产品加工,积极发展以肉鸡肉为主的宠物食品加工,提高工厂化屠宰集中度;水产品重点发展系列鱼制品、风味食品、速冷制品、保健方便制品等;林产品重点发展优质林特产品、森林食品、中药材等加工产业。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80户,销售收入达到215亿元,年均增长5%。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40%以上。
(十)加快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集聚功能。
搞好园区规划、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园区服务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扶持,积极引进一批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品牌竞争力强、节能环保等优势产业项目,重点打造东港市水产品、粮油、草莓、肉类加工集聚区;凤城市畜牧、水果加工集聚区;宽甸县中药材、林产品加工集聚区;振安区果菜加工集聚区等农产品加工园区,促进产业聚集区建设,提高规模效益。
(十一)积极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
突出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巨人”企业,着力招商引进板栗、果菜、中药材等精深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丹东老东北农牧有限公司等10家行业领军企业。到2020年,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5户。加快龙头企业科技创新,鼓励龙头企业自身加大科研资金投入,建立新产品研发中心;扶持重点龙头企业引进或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工艺设备,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和联合攻关,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加快农产品加工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优秀人才,培养业务骨干。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建立奖励机制,重点培育有实力企业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品牌,着力打造“鸭绿江牌”大米等20个在全国叫得响的品牌和产品。
(十二)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鼓励东港黄海水产品市场、宽甸北方山奇农产品交易市场等通过并购、重组、吸收社会资本等形式,建立跨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的农产品流通大公司、大集团。大力发展产地贮藏设施、物流冷链系统,建设东港草莓、凤城板栗、宽甸淡水鱼、宽甸食用菌等区域性农产品专业市场,加快丹东现代化粮食物流园区等农产品物流园区和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减少贸易成本。发挥农产品流通组织、经纪人队伍、贩运大户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的市场流通主体。支持玉米、水稻、杂粮主产县(市)与主销地区建立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积极引导多种粮食经营主体开展产销合作,搞活粮食流通,逐步形成多元化、规模化的合作格局,确保粮食市场平稳顺畅。
(十三)依托农业资源发展旅游、健康养老产业。
大力发展农家乐,以休闲度假和参与体验为核心的“休闲农庄”,及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休闲农业园区”。重点抓好东港市海边渔家、老石山风景区、妙祖寺观光农业园区、锡伯族特色采摘园、凤城赛马蒲石河森林公园、沙里寨镇休闲农业和大梨树景区7个项目建设。挖掘乡土文化资源,促进乡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重点推进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等筛选推荐,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全国休闲农业知名企业和知名产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向社会推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和线路,引领休闲消费热点,提高全市休闲农业企业在省内外知名度和公众的认知度,提升休闲农业发展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大力发展休闲渔业,树立休闲渔业综合开发模式,充分利用水库大水面资源,发展特色淡水品种养殖,着力发展滨海旅游、餐饮美食、休闲垂钓、观赏渔业等多元化休闲渔业。以创建国家、省、市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点)为抓手,加快提升综合性休闲渔业基地建设水平。加快森林公园建设,打造国家级森林养生、养老基地,大力发展森林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到2020年全市森林旅游年接待游客力争达1000万人次。
(十四)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发展“智慧农业”,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开展数据汇集与挖掘,以省农业大数据中心为依托,深化12316云服务平台建设,向县、乡延伸服务;开创村级公共服务平台,2017年底实现益农信息社村级全覆盖;推出“致富通”移动互联网三农服务平台,利用两年时间推广100万农村用户;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成果试点,深入推进丹东市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增加大数据产品服务供给。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等创意农业。
(十五)积极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
抓好农产品出口备案基地和示范区建设,重点做好丹东特色蔬菜,东港草莓、贝类,凤城板栗、小浆果、山野菜,宽甸食用菌、淡水鱼、中药材等出口示范区的培育,建立一批高起点、高水平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力争“十三五”期间新增国家级出口示范区1个,省级出口示范区2个。开展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重点培育丹东泰丰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出口规模较大的企业。组织出口企业开展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产品质量认证,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国外商标注册和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境外举办的各种经贸活动,提高农产品出口份额。简化农产品出口手续,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用和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提高农产品出口通关效率。建立农产品出口市场信息发布机制、预警机制和反倾销应诉机制。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依据中蒙俄经济走廊合作规划纲要,重点推动农业企业、农业科研院所加强与俄罗斯、蒙古的农业对外合作,带动优势农产品出口,把丹东建成对俄罗斯、蒙古重要的草莓、板栗、食用菌出口基地。
四、着力强化农业供给侧科技和物质支撑
(十六)大力发展现代种业。
强化丹东农科院的基础性、公益性、前瞻性的研究方向,争取落实国家重点育种创新项目。研究落实科研人员到种业企业创新创业的人才支持政策,支持种业资源、人才向企业流动,提高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繁推一体化商业育种体系建设,拉长种业产业链条。推进重点种业企业上市和亿元资质企业创建工作,鼓励企业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做大做强丹玉、登海良玉、辽丹、宏硕和东港示范农场5个重点商业化育种企业。推进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加强双增种猪(法系)育种中心、禾丰成三和耘垦牧业肉鸡、宽甸辽宁绒山羊、辽丹黑猪、宽甸中华蜂等育种场建设;规范种畜禽配种站点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渔业优质苗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渔业优质苗种繁育能力。优先使用良种壮苗造林,生态造林工程要保证使用林木良种,确保“十三五”末林木良种使用率超过国家规划75%的目标。
(十七)加大科技对农业的支撑。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农业科研和技术攻关,依托农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继续与省市级科研院所合作,加快针对阻碍全市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的研究攻关;加大政策引领和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农业科技基础实力、创新能力和转化效率。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实施重大农技推广服务试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辽宁创新团队试点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积极培养农业科技创新型人才,引进高端农业科研人才,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基地的人才资源优势和主渠道作用,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落实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三权在县”管理体制建设,逐步完善农技推广服务机制,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十八)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实施农作物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农田深翻深松,大力推广施用有机肥,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58.54万亩。大力推行节水灌溉技术和农艺节水技术。继续发展以粮食主产区为主的水田节水改造和旱作区水源与设施改造,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到2020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万亩。
(十九)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进一步巩固水稻全程机械化成果,积极推进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充分利用机耕作业补贴扶持政策,不断扩大水田深翻、旱田深松、秸秆还田等机耕作业面积。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力争达到77%,进一步缩小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不断加强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加大中高端型、全产业链优质农机装备和集成配套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引进、试验与推广,推动农机结构更新换代进程,种养加机械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机械,加快蔬菜、果品、花卉等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和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步伐,积极发展林、牧、渔业等生产机械化。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机合作组织结构,拓展农机服务领域,不断增强和提高农机服务组织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积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二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完善农业标准化技术规程,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经营主体技术素质和安全生产意识。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三品”生产面积达到果园和耕地面积的70%以上。强化“三品”认证后监管,督促认证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包装标识,增强“三品”诚信力。逐步搭建起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追溯、检测数据管理、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收储运监控等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
(二十一)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
牢固树立“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理念,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大力推广化肥减施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有机肥施用比重,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全覆盖,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0%以上,机械施肥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4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遵循“控、替、精、统”技术路径,加强病虫害防控能力建设,促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有机融合,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二十二)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着力实施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四项工程,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收运储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达到108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推广应用标准地膜,引导农民回收废旧地膜和使用可降解地膜,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农户参与的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支持建设废旧地膜回收初加工网点及深加工利用项目。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有效利用,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制度。
六、努力增强农业供给侧市场主体活力
(二十三)积极推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工作质量,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到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到2020年,市、县、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正式运行。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二十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积极促进和规范家庭农场发展,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多种经营,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营组织。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到2017年底,全市在农业部门备案的家庭农场总数达到300个。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每年举办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班,到2020年计划培训1000人次。
(二十五)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鼓励和引导参与公益性服务,支持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服务。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范围。着力在生产经营、农村金融和公共监管三个方面加强服务力量。逐步构建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健全市、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七、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协调、指导、推进、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十七)落实政策措施。
各县(市)区、各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已经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抓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搞好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农业金融保险创新,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好国家和省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相关政策,支持农业供给侧改革。
(二十八)营造良好环境。
各县(市)区、各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凝聚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正能量。
(二十九)强化督查落实。
各县(市)区、各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集中发力,务求实效。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