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业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纲要》明确提出了我市“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重点明确政府责任,对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责任。在统筹考虑各级政府事权及配置公共资源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将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市有关部门,部分目标和任务同时分解落实到有关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三)科学把握全面和重点的关系。在全面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分解政府完成约束性指标、公共服务以及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政策举措、健全法律法规、编制实施规划等方面的任务。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

  (一)约束性指标。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农村贫困人口44016人脱贫。(责任单位:市农委)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44690套。(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亩。(*为待省分解下达目标,下同)(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20%。(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森林覆盖率达到67%,森林蓄积量达到0.6亿立方米。(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至44微克/立方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87.5%,劣V类水体比例0%。(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主要污染物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下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提高创新驱动能力。

  1.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以提高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目标,突出重点领域,凸显地方特色,加强技术集成,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发展。着力组织实施一批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比重,加快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十三五”期末,全市发明专利年申请量超过2000件,授权量达到45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件。加快高新区建设步伐,重点培育和发展生物基尼龙56、满族医药、海洋生物、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企业在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强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到2020年,建立各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180户,其中,省级以上研发中心40户。建设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运行机制,面向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需求开展研发活动,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高新区管委会等)

  2.提高科技服务水平。通过改造提升、支持创建、引进共建等途径,建设科技孵化器(科技服务中心)。支持高新区等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强与中科院等高校院所战略合作,推进中科院丹东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建设,吸引中科院前沿技术、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向丹东转移转化。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企业。培育第三方科技研发服务机构,完善技术服务产业链条,推广“孵化+创投”的孵化模式,打造科技服务产业集群。以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联盟、仪器仪表产业研发与检测、功能纺织品研发与检测、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打造具有区域特征的产业集群。围绕重大技术装备和高端智能装备、新材料、生物工程等产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高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服务业委等)

  3.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改革技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和项目经费分配、成果评价和转化机制,激发制造业创新活力。积极发展各类科技型金融机构,加快推进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融资,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创建新型科技企业。建立重大科技、产业创新等引导基金,重点向获得国家专项的企业和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建立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鼓励民间资本、信贷资金、风险投资、科技保险对自主创新的支持。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建设大学生创业园。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创业基地,对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实行金融和财税支持。“十三五”时期,培育创业基地15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等)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清除人才流动障碍。落实培养、使用、激励、留住各类人才的具体措施。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个人等有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适应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发挥国家、省博士工作站作用,建立企业技术研发创新工作站,注重培养和引进企业家人才。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加强职业培训,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动企业岗位练兵。对入选“百千万人才计划”、市“112人才工程”、“拔尖高技能人才评选”、“农村科技特派行动”、“企业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科技人员及优秀农民技术员在科技项目安排上优先支持。(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等)

  (三)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行政运行机制。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全面清理和压缩与企业投资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清单式管理。创新管理体制,健全科学的决策和执行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加快完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制定科学的政府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学会、社团法人、中介、咨询服务等社会组织。加强市县乡三级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和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促进行政机关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牵头单位:市编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等)

  2.深化企业制度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强化国资监管机构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将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明晰集体企业产权,多渠道筹措改革资金,妥善安置“壳企业”职工,稳步解决厂办大集体企业等历史遗留问题。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大对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发展壮大民营企业集团,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鼓励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吸引非国有资本参股。(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

  3.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特许经营模式,充分释放社会资本的活力和动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委、市金融办、市法制办等)

  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大政府存量债务化解力度,通过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处置变现可偿债资产以及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方式,争取用三年时间有效化解全市政府性存量债务风险,为“十三五”后期腾出更多的投融资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编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等)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等)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牵头单位:市编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等)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抓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开展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等〕

  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深化集体林配套改革。进一步推动农垦改革,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等〕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委、市发改委等)

  4.营造公开开放的市场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完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制度政策。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形成机制。推进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完善市场监管执法保障。(牵头单位:市物价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等)

  (四)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1.加快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丹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打造边海开放桥头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外经贸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等〕

  加快中朝边民互市贸易区建设,争取设立综合保税区、中韩自贸区丹东经济合作示范区,形成集仓储物流、加工制造、国际贸易和港口相结合的对外开放平台。加快推进宽甸太平湾和前阳大台子国家二类口岸转新开国家一类口岸。落实好国家区域通关一体化等贸易便利化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交通运输、货币结算等便利化。(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口岸办、丹东海关,东港市政府、宽甸县政府、合作区管委会等)

  专栏2(参考省文件专栏,下同) 中朝边民互市贸易区规划布局。(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口岸办、市旅游委、宽甸县政府、东港市政府等)

  2.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发挥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完善对外贸易布局,创新外贸发展模式,培育对外经济新优势。借助区位条件,提高对朝贸易水平,扩大对朝贸易规模。围绕中韩自贸区建设,加大与韩、日等国家及地区的合作力度。巩固发展一般贸易,调整优化加工贸易,扶持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积极参与培育有利于产品出口的国际国内专业展会,巩固日韩、香港地区等传统市场,拓展欧美、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等中坚市场,开发“金砖五国”、中东等新兴市场。加快出口商品结构调整,重点培育水(海)产品、纺织服装、电脑软件、汽车零部件、仪器仪表、果菜、木材等出口基地,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提高传统优势产品竞争力。加快外贸公共技术、商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质量、安全、环保、技术、劳工等标准,助推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合作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服务业委等)

  3.全面提升招商引资水平。坚持高质量、高水平“引进来”的招商思路,面向全球宣传推介丹东,鼓励引进跨国公司。以世界500强、行业100强企业为主要目标,推动全市优势产业与跨国公司转移产业有效对接。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力量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的龙头项目,加快推动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吸引跨国公司在丹东设立研发中心、地区总部、物流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牵头单位:市招商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外经贸局、市发改委等)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用好中朝博览会等重要招商平台(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贸促会、市外经贸局等)

  4.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外设立生产基地、营销中心、研发机构,并购掌握关键技术、具有自主品牌和营销网络的海外企业,增强企业对国际资源利用和市场开拓能力。发展出境加工和跨境电子商务,深度融入国际产业链、价值链和物流链。积极开展资源开发、劳务、工程承包等国际合作,建立与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外办,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等〕

  (五)深入实施“以港兴市”战略。

  1.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港口建设力度,推进深水化、专业化泊位和30万吨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完善港口功能和配套设施,提高港口生产自动化、管理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丹东港浪头港区搬迁、一撮毛港区扩建,海洋红港区形成吞吐能力。到2020年,港口吞吐能力达到2.5亿吨。依托港口和东北东部铁路扩能改造,推进东北东部地区陆港一体化建设,深化东北东部区域合作,扩大港口腹地,增强对地区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港区发展带动城市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丹东港集团、铁路丹东站、市东合办等)

  2.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加快“智慧港口”建设,以“互联网+临港产业”为载体,融合互联网与期货、配送、贸易、科技、加工等发展临港产业,形成港口经济。充分利用港口集聚功能,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大项目。重点发展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林产科技加工、粮谷作物加工、机械加工、加工贸易等临港工业。打造以港口为依托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及汽车零部件、不锈钢深加工、仪器仪表、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为特色的临港产业集群。推进粮食、煤炭、集装箱物流园和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完善港口物流园区和鸭绿江公路大桥口岸物流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合作区管委会、丹东港集团等)

  3.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密切与东北腹地的联系,参与东北东部经济带建设,促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与合理配置。依托东北东部铁路、沈丹客专和丹大快铁对丹东港形成的腹地,支撑港区发展。积极融入沈大一小时经济圈,对接沈阳、大连经济辐射带动,主动承接京津冀生产要素及产业转移。充分利用丹东港作为东北腹地最近的出海通道优势,打造“辽满欧”、“辽蒙欧”和“辽海欧”海铁联运专线,建设“一带一路”经济走廊东北节点城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等)

  4.加快港区、城区、产业园区一体化发展。建立财政收入增长分成激励机制。加强港口规划与城市发展、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通过规划引领,加大丹东新区、大孤山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港经济开发区和前阳经济开发区承载能力,吸引项目向园区集中,产业向港口聚合,人口向城区集聚,推进港区、城区、产业园区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东港市政府、合作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等)

  专栏3 沿海经济带重点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合作区管委会、东港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

  (六)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立足全市农业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推进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不断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农委)

  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按照规模化、特色化、市场化和标准化的方向,提高安全高效农产品供给水平。推广绿色增产模式,适当增加水果、板栗、小浆果、中药材、食用菌、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比重,到2020年,粮经作物生产比例由80:20调整到75:25。重点建设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保障肉蛋奶有效供给。加强海洋和渔业产业基地建设,提高水产健康养殖水平,水产品总产量达到66万吨。优化蔬菜生产布局,以设施蔬菜为重点,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提高“菜篮子”供给能力。(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海洋渔业局等)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农业现代化产业基地,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80家以上。加快推进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和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推进东港草莓和贝类、凤城小浆果、宽甸板栗、淡水鱼、食用菌6个省级以上出口示范区建设,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发展仓储、直销、配送、冷链物流等新型农产品流通业,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供销社等)

  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抗灾减灾能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继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创新农技推广方式,年均推广高产高效技术100项以上。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

  专栏4 农业和农产品流通重点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市)区政府〕

  2.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1)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纯电动客车和专用车及重卡等产品,做强车桥、底盘结构件、发动机配件、增压器等优势产品,培育汽车零部件产业新优势。(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

  ──矿产资源开采及深加工业。重点围绕硼、镁、金和石墨等优势矿产资源,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资源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建设凤城和宽甸硼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打造含硼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实现产业集中布局。(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凤城市政府、宽甸县政府等)

  ──农副食品加工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及大型成套设备,进一步提高优质稻米、玉米、大豆、水产品、小浆果、板栗、食用菌及中药材等优势产品深加工水平。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提高海洋食品质量和档次,开发功能性饮料等高附加值产品,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出口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等)

  ──纺织服装业。运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动粘胶纤维、新型柞蚕丝面料等一批传统优势纺织产品升级换代。建设发展新型尼龙纤维、防护纺织制品等新兴纺织服装产业,带动传统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发展。加快核心园区建设,延长产业链条,积极引进原辅料配套企业,推动前阳品牌服装生产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高新区管委会、东港市政府等)

  (2)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围绕再制造技术、环境保护和高效节能技术开发,重点发展再生资源加工、水处理设备、环保除尘设备、节水灌溉、螺杆动力发电、空气净化、土壤改良和纺织印染节能环保技术及设备,建设全国重要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生产基地、水处理设备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等)

  ──电子信息及智能精密装备产业。重点发展物联网、工业智能化平台、纳米数字印刷、智能化仪表、智能电力控制、汽车电子、新型传感器、软件开发等产业,力争建成全国重要的智能化仪表、智能电力控制设备生产基地。加快X射线智能检测系统、燃气计量仪表、环保磁力泵、输油泵、淀粉胶囊机及精密数控机床等专通用精密装备发展,打造辽宁精密装备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等〕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结构功能复合化、材料器件集成化、功能材料装备化及智能化的新材料。加快发展功能性化学纤维、含硼材料、精品不锈钢等新型材料。努力打造生物基尼龙56防护纺织生产基地、全系阻隔PVDC生产基地和本钢不锈钢制品工业园。积极发展稀土功能材料、硅新材料等高端材料,钛合金、纳米级氢氧化镁等产品。(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

  ──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技术应用。加快推进曙光新能源汽车基地及汽车零部件配套工业园建设。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多能源动力总成系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等)

  ──生物技术产业。加强生物技术产业化平台建设,开发生物功能材料、生物制品、生物育种、生物医药,加快海洋生物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形成药材种植和饮片、药品、食品、保健品生产等健康产业集聚,努力将丹东建成全国“满药之都”。(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

  (3)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

  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坚持因地制宜,推进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吸引关联配套企业入驻,加快形成产业链条,以布局优化带动结构调整,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壮大提升汽车及零部件、汽车增压器、仪器仪表、防护纺织制品、满族医药及健康产业等省级重点产业集群;加快推进硼及石墨等非金属新材料、钟表珠宝、信息技术服务、工艺美术品等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

  专栏5 重点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等〕

  3.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1)繁荣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商贸流通业。优化城乡商业网络结构和布局,提高流通设施利用效率和商业服务便利化水平。升级改造商贸商务集聚区,加快形成集聚规模和集聚效应,打造区域性商品集散中心。着力扩大服务消费和居民消费,引导消费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大力发展品牌市场,推进特色商圈、城市综合体、特色街区等差异化发展。整合商业资源,推进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创新,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广大众化、连锁式经营方式,引导餐饮、住宿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加快区域性电子商务核心城市建设。加强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和流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法制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

  专栏6商贸商务类服务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合作区管委会等)

  ──房地产业。优化房地产开发结构,注重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实施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养老、养生、旅游、创业等特色地产。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提升住宅小区的绿色生态、健康宜居、优美环境建设水平,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健康养老家政服务业。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设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养老公益性岗位,为三无、低保、特困空巢老人提供无偿上门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加强老年专业护理人员培训。建设完善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和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发展医疗保健、健康保险、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等)

  (2)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现代物流业。发挥全国二级物流节点城市辐射作用,构建东北亚区域性物流中心。依托粮食、矿产品、水产品、木材等大宗商品生产基地和市场,加快物流大通道建设。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物流集输运体系,推进物流专业化发展。引导物流资源整合,围绕港口、机场、铁路、口岸及公路节点规划建设物流集聚区。支持交通、商贸、邮政、供销等行业开展联盟合作,加快完善城乡配送网络体系,提高物流配送集约化水平。整合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物流智能化建设。引导运输、仓储、货代、快递等传统物流企业向上下游延伸,推进供应链等物流模式发展。以港口物流为龙头,提升重点物流企业带动能力。推动物流标准化和技术装备现代代,大力发展绿色物流。加强与周边国家跨境物流体系和走廊建设,推动国际物流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服务业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外贸局、市农委、市口岸办、市邮政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等〕

  专栏7 重点物流集聚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科技服务业。搭建和完善科技服务平台,围绕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建立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鼓励发展科技研发、工业设计、信息咨询、科技培训、技术推广等行业,实现科技服务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服务业委)

  ──金融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切实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保持信贷适度增长。加快建设锦山大街等金融集聚区,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建设以跨境金融为特色的现代金融服务区,构建辐射东北东部的金融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业务,支持发展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新型金融业态。设立市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对接国家和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政府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支持旅游、商业和农业重点领域的金融创新,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大金融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防范金融风险。(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服务业委、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

  ──信息服务业。推进楼宇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扩大承接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动漫创意外包业务规模。拓展网络经济空间,贯彻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促进电子商务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服务业委、市发改委、市外经贸局等)

  ──商务会展业。依托地域优势发展会展经济,建设具有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为特征的会展中心,努力建成东北东部会展名城。继续办好中朝博览会等国家级展会。举办中韩(丹东)国际博览会,形成国际商贸旅游会展区域性中心。(牵头单位:市贸促会,配合单位:市服务业委、市外经贸局等)

  (七)大力发展旅游业。

  1.打造鸭绿江国际旅游品牌。重点抓好虎山、浪头古镇、珍珠三岛、情人岛、观鸟园、河口、水丰等鸭绿江精品旅游带项目建设,实现丹东旅游景区国际化升级。以赴朝登岸旅游为重点,建设赴朝旅游集聚区。做大做强以凤凰山、大孤山、青山沟、大梨树、天桥沟等为支撑的山水生态游和以大鹿岛、獐岛、小岛等为支撑的滨海旅游。挖掘丹东抗联、抗美援朝和甲午海战等历史文化,开发红色旅游。加强旅游与文化融合,开工建设浪头港区综合旅游项目,实施中国长城文化主题公园项目,推进甲午海战博物馆、凤凰山大唐文化体验城、大孤山明清一条街建设。发展以东汤、五龙背、金山、北黄海温泉为主的温泉度假旅游。推出一批适应旅游度假、健身疗养、休闲体验的自驾游线路。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色的旅游村镇和休闲产品。〔牵头单位:市旅游委,配合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2.提高丹东旅游知名度。推动鸭绿江、凤凰山、天桥沟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作。构建全方位宣传促销网络,针对不同客源市场,注重从“风情丹东”、“人文丹东”、“休闲丹东”、“养生丹东”等方面,宣传展现丹东的山水神韵、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加强与省内各市、东北东部城市、环渤海城市的旅游区域合作,大力开发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地区客源市场。开拓日、韩、朝、俄、蒙等国际客源市场,依托铁路、公路、机场、海上航线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将丹东打造成东北亚区域的旅游中转站和旅游目的地城市。组织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旅游文化和节事活动,提高丹东旅游影响力和城市知名度。〔牵头单位:市旅游委,配合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3.完善旅游服务体系。以人性化服务为方向,加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及景区内部管理,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行为,整顿不文明导游行为,加强旅游安全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开通站前——抗馆——断桥——虎山等市内重点景区的免费旅游直通车。加快旅游景区停车场和旅游公厕建设,鸭绿江沿线宾馆、酒店、商铺等营业场所卫生间免费对社会开放。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集团,提升旅游饭店档次。到“十三五”期末,全市星级饭店达到50家。培育壮大一批旅行社,加强旅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培养适应旅游产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开发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实现旅游纪念品连锁经营。加快旅游业与信息产业的深度融合,推进旅游信息化进程,大力发展智慧旅游。(牵头单位:市旅游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信委等)

  (八)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公路。完善国省干线网络,进一步提升公路覆盖水平和等级标准。重点建设宽甸至本溪、大东港区和海洋红港区疏港高速公路、鹤大高速公路前阳出口及引线项目,对现有沿江沿边公路、滨海公路的低标准路段进行升级改造,加强旅游景区之间直连直通公路建设。抓好边海防公路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航道。完善鸭绿江西水道航道整治,启动航道信息化工程建设,完成鸭绿江下游太平湾至江海分界线段航道二期工程,建设水丰库区和太平湾库区船舶卧泊基地。(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铁路。加快推进沈丹铁路和凤上铁路既有线改造,争取开工建设海洋红港区疏港铁路,做好岫孤铁路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航空。拓展丹东机场国内国际航线,增加国际直航和国内支线航线。推进瀚星通用航空机场项目,打造通用飞机维护、飞行培训、航空小镇等空港经济。引进国有航空公司在我市设立分公司。(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振安区政府等)

  ──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实施金山热电(二期)、庄河至丹东天然气管道等工程。推进中核辽东核电、爱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光伏、风力、垃圾、生物质等发电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水利。加强和完善防洪体系建设,巩固界河综合整治成果。实施大洋河干流重点段河道整治、爱河干流河道整治工程、东港海防堤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渔港。建设和改造渔港设施,新建前阳国家一级渔港、大东沟中心渔港、辽东海洋维权执法基地。推进海洋红中心渔港建设和国有渔港维修改造。(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2.完善城市综合功能。

  ──新城区建设。统筹推进新区产业园区、生活区、商业区等功能区规划建设,充分考虑地上地下空间开发,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抓好各项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新城区城市综合功能,促进人口集聚。统筹新城区与高新区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合作区管委会)

  ──老城区建设。坚持改造更新与保护修复并重,稳步有序提高改造水平,优化提升老城区功能。有序推进老城区生产性企业向产业园区转移。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加大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实施“暖房子”工程,改善人居环境。统筹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全面增强城市防空、防灾、抗毁能力,提高地下空间的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城市道路。继续推进城市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二号干线、四号干线、花园东路改造、十纬路至山上街贯通等城市道路工程,加快实施城市出入口改造工程。基本建成功能明确、层次分明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构建快速公交(BRT)、智能公交系统。优化公交线路设置,扩大公交线网覆盖面,填补公交空白点。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邮政通信。推进普惠、智慧、安全、绿色和诚信邮政建设,加快村邮站和快递物流园区建设,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和快递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城乡、高效便捷的现代邮政服务网络。改善通信网络质量,扩大光纤和无线网络应用范围,提高4G网络覆盖率。(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供水工程。加快供水工程建设,完成包括老城区、新区、东港城区在内的区域供水体系建设。实施城市水源上移工程、三湾水库向东港供水工程。继续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提高供水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供热燃气。改造老城区供热管网,拆并老旧热源,对主城区内具备条件的非集中供热住宅楼实施联网供热,基本实现“一县一热源”,提高供热质量,逐步实施集中和计量供热。继续实施燃气设施及管网改造,完成老城区人工煤气向天然气转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内河整治及排水设施。加大城市内河整治力度,提高维护服务功能水平,结合实际将城市内河河堤建设成休闲、健身运动场所。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序改造城区排水设施,提高防洪排涝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城市绿化。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完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建设。适度扩大公园的建设规模,进一步提高绿化、美化、亮化水平,增加城市园林绿化景观的生态性和艺术性,建设城市园林和环城绿化带。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3.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构建智慧旅游、智慧物流、智慧制造等产业应用体系。推动重点行业逐步向信息化制造发展,提高制造业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强化信息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智慧政务、医疗、交通、社区、城管、气象等应用系统建设。完善面向城乡居民和企业的智慧公共服务系统,逐步实现居民用电、用水、用气、用热、通讯等各种交费一卡通。不断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社会治安监控体系、预警应急体系、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防控体系等指挥安保系统建设,完善公共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构建智慧社会管理应用体系。(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

  4.增强城市综合管理能力。以改善居住环境、方便居民出行为重点,加强对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园林绿地、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等市容市貌及公共秩序的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解决弃管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提高住宅小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加大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和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力度,有序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提高新建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按城市停车场专项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及停车位,结合老城区中心区域改造,配建立体化停车场。加强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建设,建立城市无公害除雪、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市容管理、垃圾清运、污水排放等精细化、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大力增强社会自我管理能力,不断增加市民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法治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九)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1.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优化提升中心城市功能,重点发展县城、重点镇,带动一般镇乡发展,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辐射带动县域及重点镇,重点镇带动中心村的发展格局。完善城区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中心城区按照南进为主、适度西拓、北展,形成“一轴两带、一核五片”的空间结构。“一轴”即沿鸭绿江城市发展轴,“两带”是滨江多功能生态景观带和浅山生态保育带;“一核”是以新城区为核心,“五片”是老城区、新城区、金山、前阳和临港区五个城市功能片区。老城区以传统商贸、旅游服务、文化展示、教育科研和综合居住功能为主;新城区以行政文化、商务商业、环保产业、先进制造业、职业教育、旅游服务和综合居住功能为主;金山片区以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仓储物流、职业教育、温泉旅游和宜居功能为主;前阳片区以装备制造、高科技产业和商贸功能为主;临港片区以能源、钢铁、化工、机械等重工业为主。加快实施户籍制度改革,鼓励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转让上述权益。到2020年,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8%和50%。坚持以产业兴镇,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和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推进土地向规模集中、居住向镇街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依托自身的资源、区位等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工贸型、农贸型、生态型、宜居型、旅游型等城镇,形成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吸纳带动能力强的城镇。加快前阳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建设。加快孤山、前阳、赛马、通远堡、永甸、灌水、青山沟和五龙背等中心镇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等〕

  2.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合理确定各县(市)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和错位发展。围绕县域园区和产业集群,以产业链为主线,做大东港再生资源综合加工利用、凤城汽车增压器及零部件、宽甸非金属材料产业集群。引导生产要素向工业园区集中,做强县域主导产业。东港重点发展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和战略新兴产业。凤城重点发展汽车增压器及零部件、农副产品加工和旅游等产业。宽甸围绕辽宁生态旅游实验区建设,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观光农业和生态旅游业。做精做强“一县一业”,推动东港草莓、凤城板栗、宽甸人参向精深加工发展,继续争创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打造知名品牌,建成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特色产业基地,带动县域传统农业优化升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相关县(市)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等〕

  3.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学规划、高标准配置乡镇道路、电力、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保障饮水安全,完善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城区功能向乡镇延伸。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农村文化站、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全覆盖。加强乡村旅游服务网络、邮政设施和宽带网络建设。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完善农村养老、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美丽乡村”建设。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科学规划建设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加强对农村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土壤环境整治。加强村庄环境治理,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布局,逐步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体广电局等)

  (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1.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大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力度,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土地以及环境等规划进行“多规融合”,研究制定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配套政策体系,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和绿色GDP考核机制,建立差别化政绩考核评估体系。按照全市国土空间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三类主体功能区布局,推动各县(市)区、经济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进行开发活动,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按照划定的城镇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落实空间用途管制,统筹推进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空间布局。优化农业发展空间,着力保护耕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抓好北井子、椅圈、马家店、龙王庙、小甸子、黑沟、新农、宝山、白旗、沙里寨、红旗、蓝旗镇和合隆、大堡乡农产品主产乡镇的粮食生产。推进凤城市、宽甸县两个水源涵养型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围栏封山和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推动低碳循环发展,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实行公共交通优先,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开展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到202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政府目标任务。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全社会节水意识,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构建城市垃圾资源化处理、工业废物交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资源循环利用系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信委、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委等)

  3.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完善环境监测和网络化监管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实施蓝天工程,着力推进治气治雾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通过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淘汰老旧低效锅炉。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加快推进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车用汽柴油专项整治和质量提升行动,严格执行汽车淘汰更新规定。到2020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大于310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4微克/立方米。继续实施碧水工程,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水污染治理、河流整治、湿地保护、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制定主城区雨污分流规划,稳步推进主城区雨污分流工作。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加强垃圾填埋场治理,垃圾渗滤液达到国家深度处理要求,实施垃圾发电工程。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农委等)

  4.加强生态环境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划定全地区生态红线,落实生态补偿和管理制度。科学规划矿山开发与保护,对闭坑矿山、尾矿造成的地质灾害区域进行修复治理,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采矿综合效率。(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等)

  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强化海洋资源保护与修复。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监督、监测为重点,开展治理流域生态修复工作,逐步完善流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水务局等)

  继续实施青山工程,推进凤城市、宽甸县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快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稳定林地、森林保有量,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综合改造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健全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实现森林资源动态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扩大退耕还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7%以上。实施“沃土”工程,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水生态保护,形成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落实管理制度与补偿机制,强化保护与开发。〔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农委,相关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等〕

  (十一)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1.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实施“五个一”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形成政策合力。支持贫困村根据自身自然条件、资源优势,推进以特色农业、资源型工业、乡村旅游等为主的产业扶贫、项目扶贫。继续实施每位市级领导帮扶一个贫困乡镇、一个贫困村、联系一个贫困户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加强驻村、对口和定点帮扶,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壮大集体经济,提高贫困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脱贫致富能力。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确保到2020年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等〕

  2.促进就业创业。重点做好项目与就业的有效对接,挖掘更多就业潜力。深入开展普惠制培训,加大就业援助力度,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问题,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有就业意愿的成员实现就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建立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劳动保护、劳动力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健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建立和规范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以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稳步提升最低工资标准。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扶贫标准、社会优抚对象待遇水平。引导、鼓励并创造条件增加居民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国家统计局丹东调查队等)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完善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完善工伤、失业、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合理调整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率结构,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协调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社会保障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发展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十三五”时期,完成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44690套。(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

  5.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新建丹东市第四幼儿园。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率达到100%,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验收。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建设一所乡村学校少年宫的目标。加快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提升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质量。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支持辽东学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发展。引进国内外高校、教研机构与我市合作办学或在丹设立分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推进健康丹东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探索推进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新农合三保合一,统筹职工、居民、新农合贫困医疗救助和保险资金管理。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和居民健康卡应用,建立覆盖生命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医疗机构布局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实现远程会诊,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到2020年,完成40个乡镇卫生院、557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市急救中心、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康复医院护理院及东港中心医院、凤城中医院建设。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增加社会办医机构床位数量。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及急救体系建设,加强传染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构建统一高效的疾病预防控制康复体系,提高重大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落实全民健康行动计划,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公平性。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活动,依法依规制定实施各领域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标准,实施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质量自我声明、质量追溯制度。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到2020年,建成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药监局、市质监局等)

  7.大力发展文化和体育事业。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统筹推进城乡文化共建共享,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继续组织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丹东。加强图书馆、博物馆、影视剧场等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抗美援朝纪念馆改扩建工程,2017年竣工开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实现体育强市目标。积极发展群众体育,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进一步对社会开放。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建设,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等)

  8.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注重家庭发展,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完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理念和模式。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素质。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等)

  9.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丹东建设。加强边境管控,加大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管边控海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消防工作,注重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增强专业消防力量。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联动体系,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政府应对公共突发事件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安全生产防控能力,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到2020年,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2人以内。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企业、个人、政府信用信息统一征集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强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进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信用丹东”。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强质量监管,发挥质量促进提质增效升级作用,到2020年,质量工作总体水平居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边海防办、市信访局、市应急办、市质监局等)

  完善信访、人防、保密等社会管理,加强外事、侨务和台务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人防办、市保密局、市外办、市侨联、市台办、市民委等)

  加强档案馆库及数字化建设,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档案局)

  加强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和动员,搞好“双拥”优抚工作,继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加强殡葬规范化管理,严控近郊墓地审批,搞好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执法力度,遏制散埋乱葬行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深入开展文明城市、环保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全面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培养未成年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文明风尚。“十三五”期间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十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1.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强市级立法和制度建设,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切实加强人大执法监督,保障政协民主监督,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巩固和发展基层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实施政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行政审批电子平台,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整合行政执法主体,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清廉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治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牵头单位:市法制办,配合单位: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编办、市政府办等)

  2.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法治信仰,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合法、逐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法律援助保障体系,逐步扩大援助范围。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深化司法改革,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落实重点工作的年度实施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分工,在每年3月底前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上报市发改委。

  (二)加强监测评估。加强《纲要》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特别是约束性指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测评估。根据有关法律,在规划实施中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在规划实施末期,组织开展规划全面评估。

  (三)加强责任考核。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地区、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布时间:2017/7/10 16:39:00 来源: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