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0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要求,现就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工作协同,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为增强市政府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计划性,市政府已经明确,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市政府领导集中时间在机关研究处理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其余时间主要深入基层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的总体安排,在制定工作计划时,超前谋划,合理安排,加强工作协同,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与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合拍、工作节奏同步。按照《通知》要求,今后,对于市政府领导在机关集中研究处理工作期间,各部门自行安排的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考察调研事项,一律不予批准。

  二、提高工作效率

  加快工作节奏。到年底已不足3个月时间,完成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对既定目标要咬住不放,加快工作节奏,加大推进力度;对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事项做到马上办、办得快、办得好,特别是紧急事项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推动“马上就办”常态化、制度化。

  增强时间观念。对提请市政府会议审议的材料、报请市政府审批的公文、向市政府请假报备等,必须按时限要求报送,为市政府领导研究决策留出时间,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人为制造“急件”。

  加强会议统筹。科学安排政府会议,严格控制全市性会议,能合并的尽量合并;精心筹备和组织,严控参会范围,减少候会时间,尽量压缩会议时长,高质量开好贯彻落实和解决问题的会议;推行网上办公,提高运转效率,可以公开发布的公文及时在网上公开。

  强化部门协作及内部管理。对市委、市政府决定的事项,各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及时办理,限期完成;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按时反馈,杜绝“推诿扯皮、推三阻四、久拖不决”等现象。各部门要强化内部管理,对市政府明确的工作任务认真做好细化、分解和落实,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狠抓文件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工作重点放在抓好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的落实上。要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牵头、谁组织”的原则,认真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

  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维护市政府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文件起草过程中,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出符合丹东实际、操作性强和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出台的政策文件既符合上级要求又接地气,解决实际问题。凡拟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重要文件须提供起草说明和文件解读,对应会签而未会签的文件,市政府不予办理。

  注重跟踪问效。文件出台后,主办单位要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主动跟踪了解文件执行情况,主动加强督促、检查与指导,及时对各地区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问效,不断优化和完善政策措施。

  及时落实反馈。今后,市政府文件出台后2个月,文件起草部门要向市政府报告文件贯彻落实情况;6个月要向市政府报告文件实施的效果。

  实行通报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建立提醒和通报制度,对市政府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四、强化监督监察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三个结合”:

  (一)与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和实际,了解真实情况,使政府督查工作更加精准有效。

  (二)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市政府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要点和市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加大对责任部门和单位的跟踪督办、专项督查工作力度,抓住关键,一抓到底。

  (三)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宣传并指导和帮助基层开展工作。

  监察部门要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强化行政监察和监督执纪,把作风转变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通报和曝光反面典型,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拖拉、人为制造“急件”、影响工作的,要严肃问责,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促进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认真履职尽责,以上率下,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执行力,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布时间:2017/10/19 14:26:00 来源: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