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办发〔2017〕66号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丹东市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丹东市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全面优化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精神,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对标江苏等地先进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优化行政审批制度,实现“3540”目标。即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颁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建设工程项目40个工作日内分阶段完成从立项到竣工全流程审批。逐步把我市打造成“为促进创业降门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增便利”的投资洼地。

  二、工作措施

  (一)夯实基础。做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进一步优化部门内部职能,加快推进部门审批事项和审批人员向审批办集中、审批办向行政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的步伐。

  (二)规范标准。实施行政许可“五统一”和权力“五张清单”。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环节,为企业和办事者提供公开、透明的审批服务。

  (三)创新制度。建立“四联合”审批机制,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联合辅导、联合会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的并联审批机制。

  (四)配套保障。建立建设工程项目“四多一简化”审批配套机制。对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中介机构评估、施工图审查、测量测绘和方案审查推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多测合一和多规合一。对各类园区实行区域整体评估,简化单体项目的评估评审内容。

  三、任务分解

  (一)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善行政大厅集中办公功能,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

  1.建设“易办事”实体大厅,切实做到“两集中、两到位”。重新确定审批部门的“三定”方案,加快政府部门内部职能优化整合,推进部门内部审批事项和从事审批的工作人员全部集中到一个处室(审批办),通过签订格式化授权委托书、使用审批专用章,对审批办充分授权,保证审批办“全流程、一站式”在行政大厅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将实体大厅打造成便民利企的“易办事”大厅。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配合单位:市(中、省)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2.建设“e办事”网上大厅,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整合建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民意诉求和电子监察等系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打破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和审批事项“提交、受理、流转、反馈”全流程网上办理。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实现服务事项全集中、电子监察全覆盖。推行“不见面审批”模式,建成“不进一扇门、不找任何人、办成所有事”的“e办事”网上大厅。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中、省)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二)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实施“五统一”和“五张清单”。

  3.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改革,实施“五统一”。围绕“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要求,编制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的操作规程,实现全地区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编码和申请材料“五统一”。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中、省)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4.坚持职权法定原则,推行“五张清单”。建立全市行政许可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五张清单”,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和社会的权责边界。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中、省)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5.科学严谨简政放权,达到“办理最优化”。按照“能减必减、便民利企”的原则,注重减少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事项和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与其他法定依据相互矛盾的审批事项。按照“宜放必放、放必接住”的原则,将直接服务于市民和方便企业办事的事项下放到相关县(市)区、经济区,相关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及承接部门要注重简化办事环节,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按照“实事求是、效率优先”的原则,对已下放到县(市)区、经济区但市政府仍保留最终审批权的“部分下放”和“委托下放”事项,实行上收,由市级部门审批。

  〔牵头单位:市编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中、省)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推进行政审批机制创新,实施流程再造,力争达到“3540”目标。

  6.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力争使行政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实行企业名称网上核准。进一步拓展“多证合一”内涵,增加申领税务发票、银行开户等服务功能,通过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实现新开办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流程审批。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中、省)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7.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建立“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区域便民服务、全业务网上办理、全节点效能监管”制度,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形成职责清晰、权责一致、法治保障、协同高效的统一登记体系。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地税局;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8.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推行“四联合”审批机制。按照分阶段“并联审批”的原则,实施流程再造,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审批进程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辅导、联合会审、联合踏勘和联合验收,实现跨部门协同办理。制定各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统一梳理审批前置要件,按照“受审分离”的原则,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推送相关部门,各部门审批办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审批决定。实现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审批。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配合单位:市(中、省)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配套制度,实行“四多一简化”运行机制。

  9.推行“多评合一”,解决项目可否落地的问题。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所涉及的中介机构评估工作,由分散、串联模式转变为集中、并联模式运行,实行“一窗受理、并联评估、并联评审、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制定丹东市中介评估机构管理办法,按照流程“能简不繁”、时限“能短不长”、收费“能低不高”的原则,规范中介评估机构的服务行为。对数量较少、具有垄断性质的中介评估机构,由政府指令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市场发育较好、有竞争性的中介评估机构,通过建立中介评估机构数据库,供项目单位自主择优选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多评合一”统一受理窗口,负责受理申请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中介评估机构实施联合辅导、联合评估工作。建立“多评合一”内部联合工作流程,与并联审批各阶段有效衔接。在合作区、高新区开展区域评估试点,提前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涉及的有关评估评审,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凡进入该区域的单体项目,简化或不再单独进行有关的评估评审。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中、省)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10.推行“多图联审”,解决项目如何落地问题。对相关审批部门的审图职能进行整合,推进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组建丹东市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中心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图设计进行联合审查。建立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审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制定丹东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实施意见,规范审查行为。建立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工作流程,按照“一窗受理、并联审查、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的原则开展审查工作。制定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收费管理办法,对在审查中涉及收费的,由联合审查中心按规定向项目单位统一收取,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收费窗口一次性交纳。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消防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安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11.推行“多测合一”,解决项目落地的后续问题。对建设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规划核实竣工测量、土地勘测、房屋面积测绘等事项实行联合测绘,进一步缩短验收时间。各测绘单位要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多测合一”工作流程,实行“一次受理、一次收费、一次测量、分编报告”的工作方式,由各测绘单位组成联合测量小组,按需测量国土资源部门、规划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交易竣工验收所需数据,实行数据共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定期组织各涉审部门和各测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保证工作有序推进。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12.实行“多规合一”,从根本上解决项目能不能落地问题。成立市“多规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我市“多规合一”改革工作。聘请规划专家,绘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蓝图,使我市可用建设地块尽量满足三大规划,减少差异性图斑。建设“多规合一”网上平台,与市发改委项目数据库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平台实施有效对接。协调上级部门,尽快批复我市2010-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并着手编制2020-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性规划。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力亲为亲自抓,全面落实责任,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协办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要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做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完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衔接、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市考核办加大评价考核问责力度,对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组织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地区和部门严肃问责,坚决打通“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中梗阻”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17/12/19 15:24:00 来源: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