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动态

各县(市)区继续处理省交办环境信访案件

  自中央环保督察组入驻辽宁以来,针对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我市按照要求认真查办,通过严密组织、严查立改、严肃问责,迅速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近日,市环保局按照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事项办理要求及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涉酚醛树脂和呋喃树脂企业专项排查检查的紧急通知》(辽环函〔2017〕126号)文件要求,迅速开展专项排查工作。通过各地紧急检查,我市涉酚醛树脂企业2家,其中一家为酚醛树脂生产企业,已于2013年停产至今;另一家为外购生产耐火材料企业。相关材料已报送至省环保厅。下一步,市环保局将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加强此类企业的环境监管,如再发现类似企业,将及时上报,严格监管,发现问题依法处置。

  市环保局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草拟《洗浴及洗浴与供暖合用的燃煤锅炉集中整治方案》,举一反三,对市区内洗浴及洗浴与供暖合用的燃煤锅炉进行再排查,列出计划进行集中整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四个意识”,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市环保局元宝分局接到第8批举报受理信访事项后,第一时间将相关事项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汇报。分局主管领导陪同区领导对群众反映的丹东市华兴电镀厂的工作车间、生产工艺、治污设施等进行了检查。另外,针对第5批举报受理信访事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元宝区迎检领导小组形成了办理意见:“对企业擅自打井抽取地下水问题,由区农经局会同金山镇,进行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针对第5批信访举报事项,宽甸满族自治县分管领导亲自调度信访、环保、林业、国土、档案、水利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信访第六次专题会议。针对各部门上报材料存在的问题,环保局、信访局负责人分别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宽甸纪委进驻信访处理组,督察相关措施是否整改落实,各单位有问题必须上报问责情况,如果不问责或不到位、明知有问题不处理的需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