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转办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丹东市转办第9至第11批信访投诉问题

  自中央环保督察组入驻辽宁以来,丹东各县(市)区每天24小时实行轮岗值班制度,以“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常态投入到迎检工作中,对转办的案件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截至5月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8件,其中来信17件。

  5月4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了第9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件,重点问题4件,涉及7个县(市)区和部门。其中,振安区3件;宽甸满族自治县1件;凤城市1件;涉及市直部门,林业局1件,水务局2件,住建委1件,国土局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涉及水污染的4个,占总数的40%;固体废弃物污染的2个,占总数的20%;生活垃圾污染的2个,占总数的20%;扬尘污染的1个,占总数的10%;生态破坏的1个,占总数的10%。

  5月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了第10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7件,重点问题2件,涉及4个县(市)区。其中,振兴区1件;东港市2件;凤城市2件;宽甸满族自治县2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涉及水污染的1个,占总数的7.7%;大气污染的4个,占总数的30.8%;扬尘污染的1个,占总数的7.7%;噪声污染的2个,占总数的15.3%;油烟污染的1个,占总数的7.7%;生活垃圾污染的1个,占总数的7.7%;其他污染问题3个,占总数的23.1%。

  5月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了第11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7件,重点问题2件,涉及7个县(市)区。其中,振兴区1件;元宝区2件;振安区1件;合作区2件;东港市1件;凤城市1件;宽甸满族自治县3件。涉及5个市直部门,市环保局2件,水务局1件,住建委1件,国土局1件,高新区1件。按照污染类型分类,涉及水污染的2个,占总数的13.3%;大气污染的4个,占总数的26.7%;扬尘污染的1个,占总数的6.7%;土壤污染的1个,占总数的6.7%;噪声污染的2个,占总数的13.3%;其他污染问题5个,占总数的33.3%。

  所有转办问题均已于当日全部转办给相关县(市)区及部门进行处理。各地区各部门正在按相关程序办理。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向社会公开。